因下列第(1)至第(7)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
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;因下列第(2)至第(9)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
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;
因下列第(2)至第(9)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轻症
疾病、中症疾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、中症疾病保险金的
责任,且不承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、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:
(1)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
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(2)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(3)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(4) 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(5)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(6)更多详情见条款。